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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940 时间:2024-06-20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XX环境影响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建设项目概况:湖南松风门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200万元,选址于湘潭市高新区霞光东路55号湖南京湘节能科技园二期建设PVC膜压门加工生产项目。项目租赁湖南京湘节能科技园二期2号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5000m2,厂房主要设开料区、雕刻区、木工区、压膜区、喷胶区、晾干区、成品堆放区、原料堆放区等。项目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为年加工PVC膜压门2万m2。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包括高密度板、PVC膜、水性聚氨酯胶等。主要设备包括推台锯、切割机、四面刨、振动砂、异形砂光机、立铣、吊锣、双孔门铰机、雕刻机、膜压机、螺杆空压机、中央吸尘器(脉冲布袋)等。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开料雕刻、砂边打孔、打磨、喷胶、真空膜压、检验、包装入库等。项目预计于2020年1月建成投入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1、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设置密闭的喷胶房,喷胶、晾干须在喷胶房内进行,喷胶及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经“干式喷漆柜+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1)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VOCs须满足湖南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1、2中浓度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浓度限值要求。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喷胶、晾干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各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中相关限值要求。开料雕刻、砂边打孔、打磨粉尘经吸尘管道收集至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相关标准要求后经15m排气筒(P2)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合理布置噪声源,对推台锯、切割机、雕刻机、砂光机、膜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九游app娱乐 9游娱乐官网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筒,分类收集、妥善堆存并及时清运。废边角料、木质尘渣、不合格品和废包装袋等集中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原料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做好防渗防漏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